问题 | 司机倒车时撞死人,是否构成犯罪? |
释义 | 一名行人被车撞死,涉及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并获得谅解,可以减轻处罚,同时可以适应缓刑。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名行人被车撞死,涉及交通肇事罪,刑罚应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有期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获得谅解的,可以减轻处罚,同时适应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是否因积极赔偿受害人而减轻司机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驾驶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驾驶员可能会因为积极赔偿受害人而减轻其刑罚。 首先,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重大事故后,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轻赔偿责任,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如果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如及时报警、抢救伤者、与受害人协商赔偿等,可以有效减轻其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甚至可能影响到其刑罚的减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驾驶员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也不一定能够完全避免刑事责任。在某些严重情况下,如肇事车辆无牌无证、超速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驾驶员仍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积极赔偿受害人可以减轻驾驶员的刑罚,但这并非绝对。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应始终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任何事故。 结语 尊重生命,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也会带来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可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同时,也请大家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〇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调查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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