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针对具体法官个人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监察室或监察员管辖本院各庭、室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案件暂行办法》 第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监察室或监察员管辖本院各庭、室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第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管辖本院各庭、室及其工作人员,下级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监察室主任违法违纪案件。 第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管辖本院各庭、室及其工作人员,中级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监察室主任违法违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