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历城离婚手续在哪办 |
释义 | 该段内容描述了历城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流程。当事人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分析 历城办理离婚手续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拓展延伸 历城离婚手续办理地点及流程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历城离婚手续办理地点应该是历城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身份证件; (二)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 (四)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协议; (五)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有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果当事人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代办人需要提供本人和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并发放离婚登记证。因此,历城离婚手续办理地点及流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历城婚姻登记机关,并且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限制为三十日。 结语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签署协议书等。只有符合条件的离婚当事人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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