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的,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的,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对于每个人来说,生病住院是避免不了的,如果提前购买了医疗保险,那么在治疗过程中可以进行医疗报销,以此来降低就医门槛。但如果是门诊自费后,医保应该怎么报销呢?下面来看看报销流程。 医保报销 其实,门诊自费后医保报销流程并不复杂,只要参保人带齐门诊报销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医保报销,经审核通过以后,如果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就可以即时办理。一般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要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由于各地医保报销政策不一样,下面以西安职工医保为例,医保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未挂账情况说明(带有单位公章)、住院并案首页、临时、长期医嘱单(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由医院具说明)。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