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干活没有劳务合同,受伤怎么办 |
释义 | 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一、单位为什么不愿报工伤 用人单位不给报工伤,可能是不想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在找用人单位报工伤前,需要确定有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才能报工伤。 二、九级工伤如何赔偿 1、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 2、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3、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能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时间。 5、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 6、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经鉴定构成伤残,并存在护理依赖的,支付生活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停工留薪期满至享受伤残津贴期间的工资 从受伤之日起算,终于定残前一天,乘以本人工资。 13、交通费、住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