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以什么遗嘱为准 |
释义 | 1、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3、根据法律规定,数分遗嘱,内容抵触的,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老人留下遗嘱没公证会不会影响继承 事实上,订立遗嘱后,公证不是必经程序,所以遗嘱有效不公证不影响继承。 具体而言,合法有效的遗嘱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个人的财产。 不过,订立遗嘱时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比如存在多个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便会按以下进行处理: 1、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2、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 所以,当发生继承关系时,一方以遗嘱没公证为由提出异议的,并不能得到支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订立数份遗嘱的,如果数份遗嘱的内容没有抵触的,数份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数份遗嘱的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公证程序规则》 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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