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享有以下权利: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受教育权,即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 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 4、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5、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以及独立财产权; 6、生活获得照顾权等。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