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民法典18周岁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民法典18周岁的规定是: 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一般情况下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十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