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关系属于上下级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可以请求婚姻无效的人包括婚姻双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5、开庭。进行法庭陈述、宣读起诉状、听取被告方答辩,接受法庭调查(涉及婚姻状况评估、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进行法庭辩论、参与法庭调解(必经程序)、做最后陈述。 6、等待法院裁判。 7、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规定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规定有: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调解一般采取哪些方式 人民法院一般采用的调解方式: 1.诉前调解; 2.立案调解; 3.庭前调解; 4.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 5.社会化调解; 6.开庭调解; 7.送达调解。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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