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农合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但是,该条例也明确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等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第六条。 因此,邢台市新农合参保人员在进行手术报销时,应符合当地医保政策和规定,医疗费用应在规定范围内,并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等规定。具体情况需前往当地医保部门咨询或查阅当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