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房屋赠与子女可以反悔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赠子女离婚后是否可反悔的确定方式:若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的,离婚后可反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一、解除婚姻关系的两种途径是什么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签订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第二种,即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 夫或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二、房屋赠与后反悔房产赠与合同撤销有效吗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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