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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能否对员工自愿不签劳动合同承担责任?
释义
    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承担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如果期限超过1年还需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未在1年内补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工,将要承担较大风险或责任,主要包括:
    (1)未满1年的,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这就是说,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签合同的,从第2个月开始每满1个月就应支付双倍工资,最多要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应在1年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支付双倍工资的同时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仍不愿签订的话,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1个月或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不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满1年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应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是说,自用工之日起在1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就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负有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4)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结语
    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工,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风险和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满1年未签合同,则需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在1年内终止劳动关系时,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未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需按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必须认识到这些法律规定,并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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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