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侵犯国家对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的罪行,表现为违反规定制作血液制品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危害。罪犯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单位,罪行只能是过失。 法律分析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素包括:侵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的客体。该罪的客观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未依规定进行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导致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该罪的主体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该罪的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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