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的条件以及流程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的条件 公司破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公司必须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谓严重亏损,一般是指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 认定公司缺乏清偿能力,一般应当注意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二、公司破产的流程 公司破产的流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三、公司破产法人承担债务吗 公司破产,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债务,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