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申请破产过程: 1、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情; 3、公司指定破产管理人;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管理企业; 5、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企业资产; 6、公司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7、召开债权人会议; 8、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9、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