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宣布破产怎么办理? |
释义 | 律师解答: 地方法院收到公司破产案件后十日内通知相关人员并发布破产公告。破产公告将加盖受理法院公章,以示法律效力。清算组成立后,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应当自人民法院公告之日起15日内,依法组织股东、有关机构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召开债权人会议,主要通过协商确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并达成和解协议。破产财产的处分和分配,清算人应当将向债权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处置和分配方案提交受理法院裁定,裁定通过后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