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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属地管理原则的法律依据
释义
    土地属地管理原则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5、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1、实行属地管理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表述:
    2、维护社会稳定。属地管理可以让地方政府更好地了解本地区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属地管理可以让地方政府更好地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经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4、加强地方政府责任。属地管理可以让地方政府更加负责任,因为他们需要对本地区的发展和治理负责,从而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效率;
    5、保障地方利益。属地管理可以让地方政府更好地维护本地区的利益,避免中央政府的政策对地方利益造成损害。
    综上所述,建议加强土地管理的监管力度,确保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避免违法用地和乱占土地现象的发生。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分配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让公众了解土地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促进社会监督和参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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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