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积分落户2021新政策 |
释义 | 苏州积分落户政策如下: 1、在苏州市内现住地参加社保;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居住1年以上; 3、在现居地有稳定的住所。苏州市户籍人员办理跨区入户无需居住证要求,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间为准。 需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 苏州积分落户申请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5、 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6、其他加分材料请尽量提供。 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法律法规】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第三条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需出示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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