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常住户口与户籍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户籍是指国家对公民个人基本信息以及个人家庭关系进行登记管理的制度,常住户口是指公民在某个地方的常住居住地; 2、目的不同:户籍是为了证明公民的身份和家庭关系,是公民身份认证的重要基础,常住户口是为了管理公民的居住地信息,是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 3、登记方式不同:户籍是由公安机关依据公民申报和审核后进行登记,常住户口是由公安机关依据公民申报和审核后进行备案并颁发居民身份证; 4、变更方式不同:户籍和常住户口的变更方式不同。户籍变更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而常住户口变更则需要到公安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申请办理; 5、作用范围不同:户籍的作用范围主要是在公民个人身份认证和家庭关系证明方面,而常住户口的作用范围主要是在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和服务方面。 办理户口的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派出所所在地的居民事务受理点办理户口迁移或新办户口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身份核查,填写户口登记表等手续; 3、验证信息:办理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公示登记:在核实通过后,户籍所在地公示申请人的户口信息,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 5、领取户口本: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新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户口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可以在办理户口手续之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