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向工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地方工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请求。地方工商部门经审查后逐级上报至商标局,由商标局做出认定。2、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规定的情形,可以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3、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在至少5年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4、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已注册驰名商标的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另外,驰名商标权利人对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持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审查。以上就是“驰名商标申请流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