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有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10、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一、企业融资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1、贷款申请书(公司简介、借款原因、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2、有效的法人登记证明正本复印件(须验看正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时前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月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及增殖税发票; 5、按《公司法》设立的客户(含保证人,下同),应提供公司章程、连续的验资报告、股东名单、主要经营管理者的简历等; 6、有效的贷款证卡; 7、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等); 8、股份制企业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当面签名); 9、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应提供保证人的上述资料; 10、担保方式是抵(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品清单、抵(质)品物权凭证原件和所有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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