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给临时工发工资的,临时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处理结果不服的,临时工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单位拖欠工资申诉去哪儿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维权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不发工资去什么部门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在限期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工资迟发多久算拖欠怎么赔偿 1、非全日制用工即临时工(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2、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每月用货币支付一次。具体每月支付时间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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