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宅两户动迁只会认一户吗 1、宅基地上有两户,如果两家独立立户,就要按两户补偿。具体如下: (1)按两户人的人口进行补偿; (2)按户口取得两块用于建房的土地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如下: 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