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国家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具体如下: 1、西部计划: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指引,今年将招募选派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含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和地方项目共约4万名志愿者。 2、三支一扶: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2021年至2025年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 3、特岗教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至2020年,“特岗计划”共为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1000多个县的3万多所乡村学校和教学点补充95万名中小学教师。“特岗计划”是一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重要政策。 4、大学生村官: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综上所述,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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