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分手,写的分手协议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同居分手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协议有效。委托律师处理分手产生的经济纠纷可维护合法权益,律师代理案件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参与开庭审理。同居分手财产可通过分割、折价、拍卖等方式处理,共有人应分担瑕疵财产损失。 法律分析 一、同居分手,写的分手协议需要公证吗? 不需要。所谓分手协议书,是指男女双方为解除同居关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份协议则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同居分手产生经济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解决的方案,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问题解决,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见面详谈,可以帮到您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由律师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法院受理后进行审查。立案后,法院会指定时间开庭审理。开庭前,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地点及承办法官,并向双方发送开庭通知书、出示证据等。 三、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办? 可按照以下方式对同居分手后的财产予以处理:首先需要确定其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共有财产,其中个人财产归于个人,共同财产需要对其分割之后在确定归属。其分割可以采取对实物予以分割或者对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结语 同居分手时,分手协议书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协议即有效。在经济纠纷产生时,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权益,并提供解决方案。对于同居分手后的财产,首先确定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再进行分割处理。无法分割的财产可以折价、拍卖或变卖。共有人分割所得有瑕疵的财产,其他共有人需分担损失。如需帮助,请联系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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