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有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恢复。我国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一、孩子监护权能改变吗? 孩子监护权,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若父母在世且拥有监护能力,孩子的监护权属于父母,无法变更。如果父母都不在世,监护权可能按照法定顺位来变更。可能由父母遗嘱指定,可能由有监护权的人协商确定,还可能由法院指定等等。 在监护权确定之后,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那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变更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爸爸妈妈谁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爸爸妈妈均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依法被撤销监护权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而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三、什么情形取消监护人资格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指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监护人应当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职责。监护人疏于履行验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人民法院经审査认为属实的,应当作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