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房屋租赁的条件: 1、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3、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租赁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责令搬迁;承租人搬迁困难的,可以给予一定的期限找房或者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