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生公证和认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程序,办理出生公证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出生认证就是对公证书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再认证。 出生证明的办理。 目前在医院出生的小孩都有医学出生证明,父母携带自己的身份和户口簿到派出所开一个户籍证明。 就可以向公证处提交申请了,当然这也可以在公证过程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