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的行为呢 |
释义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准,登记的意思就是房屋过户。但在实际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付款与办理产权登记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一些不良开发商在此期间可能会一房多卖,最后也许只有出价最高的买受者得到了产权证,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如何防止一房二卖 防止一房二卖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购房者应当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过户,以此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一房多卖是否构成犯罪 一房多卖多数是民事欺诈行为,但是符合犯罪构成的,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一般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 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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