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购买同样的保险产品并无法律禁止。但需注意的是,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需如实告知已解除的保险合同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同时,对于解除前投保的保险费用,需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解除后,已经生效的合同应当终止。合同解除前已经交纳的保险费用,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