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继承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有下列内容: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放弃继承权不能发生转继承。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一、孙女能继承遗产吗 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孙女对祖父母没有继承权;但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代位权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权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说,孩子必须先于父母死去; 2、代位权人限于被继承人晚辈的直系血亲;不受资历的限制;孙子(孙)和曾孙(曾孙)有代位求偿权;死者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的直系血亲没有代位求偿权; 3、是一人或数人;一般来说,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的那部分遗产; 4、继承人违反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亲属不得代位继承。只有在上述四个条件完全满足时;只有代位求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不同于再继承:再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的继承;遗产分割前死亡;将遗产转让给合法继承人的制度。 二、转过来的遗嘱可以做继承吗 遗嘱继承中是有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怎么样继承祖父母财产 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的情况下,可以继承祖父母的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