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雷击、暴雨、洪水、涝灾、海啸等造成损害,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第四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碰撞、倾覆、坠落; (二) 火灾、爆炸、自燃;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 暴风、龙卷风; (五)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