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申请姐姐出嫁了还算吗 |
释义 | 姐姐出嫁了按正常不能填在家庭经济贫困中请表里了。因为姐姐嫁出去了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员了。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时间共同居住,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行为。姐姐嫁出去了,不是共同生活了,自然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员了。姐姐已经嫁为人妇,她的收入只能算进她的家庭。当然她作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从家庭经济收入方面来说,她的收入不能算进来,因为她没有与你们共同生活。(按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继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姐姐算监护人吗 姐姐可以算监护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或者已经死亡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哥哥姐姐算监护人吗 哥哥姐姐算监护人。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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