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恶意别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多次别车的,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主要根据故意别车的情节严不严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来判定处罚。如果故意别车未发生事故的话,属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会受到治安处罚。恶意别车不仅危害行车安全,而且如果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人员伤亡的,会涉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