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突然被公司辞退,如何维权? |
释义 |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需支付赔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公司可以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失职等情况,或员工患病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合同,需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公司濒临破产或遇到严重困难时,需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员工,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可裁减人员。 法律分析 一、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往往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单位无缘无故辞退员工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通常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而公司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辞退员工:与员工协商一致、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协议、公司濒临破产或经营困难。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或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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