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肿瘤险被保险公司以“继往”为由拒赔,我有哪些维权手段?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具有合法、合理的理由,且继往不能作为拒赔理由。投保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金给付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保险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于裁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消费者认为经营者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手段: 1.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2.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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