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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时,其土地使用权是否也抵押;如何办理抵押
释义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抵押;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单位抵押土地使用权,只须到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中心递交抵押申请、土地使用证、借贷合同以及抵押双方的法人证明等资料,即可办理他项权利证明书,凭他项权利证明书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个人宅基地抵押在区县土地管理分局办理。
    一、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什么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
    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6、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含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7、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用地抵押的文件(复印件);
    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10、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2、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贷款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贷款,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房屋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贷款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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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