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高速超载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驾驶超载车辆记分规则:超载20%以上的其他载客汽车记6分,超载20%以上的营运客车记12分;超载未达20%的营运客车或其他载客汽车记6分;超载未达20%的非营运载客汽车记3分。 法律分析 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拓展延伸 江苏高速公路超载问题:新规定下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根据最新的规定,江苏高速公路超载问题将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于超载行为,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以下严厉处罚:首先,超载行为将被罚款,罚款金额将根据超载的程度和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超过核定载重量的百分之十将被罚款。其次,超载车辆将被暂扣,车辆所有人需支付相应的拖车费用和停放费用。此外,对于严重超载的情况,将面临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牌照、行政拘留等更为严厉的处罚。这些新规定旨在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道路安全,提醒广大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结语 严禁超载,违规必受严惩!根据江苏最新规定,超载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罚款、车辆暂扣、吊销驾照等。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请广大驾驶员和车主遵守规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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