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关于入股方式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法中关于入股方式的规定有哪些? 1、民间所谓“入股”多数是指与他人合伙。合伙主要是与人的合作,因此对合作伙伴的人品、信誉、能力、资源、管理和组织水平等方面应当有比较充分的了解,最好是对合伙事务的管理与运作有共同的志向和目标,性格上也要能基本合得来。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入股”,需要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验资、签署协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申请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比加入合伙更加复杂。3、入股方式主要有资金,设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有比例要求)或其他可以评估的财产。 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有限公司减资需要的资料: 1、公司股东会决议 2、章程修正案 3、原股东减少抢持股比例声明文件(按当地工商局要求填写) 4、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先股东会会议讨论并形成书面决议,再根据书面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持决议书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材料可按当地的工商要求提供),进行减资公告(此项工作各地做法不一,有的要求先公告后变更。有的没有要求公告就会变更。但变更后必须公告。) 以上就是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的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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