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规定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新公司法出资时间的出资方式是怎样的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时间没有做明确限定,但是出资时间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怎么办?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如下: 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 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 如何证明公司股东抽逃出资 认定抽逃注册资金要件有两个,包括: 1、形式要件,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情形。 2、实质要件,即“损害公司权益”。 若仅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但不符合“损害公司权益”这一实质要件,不应认定该行为构成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转让股权有是否有效,抽逃出资的股东是否与公司连带担责 是有效的,但是原始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充实、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其给公司权益造成的损害并不因股权变更而改变,抽逃出资的股东也不因嗣后转让股权而免除其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要求该原始股东承担返还出资本息的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该原始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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