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噪音作业时间规章? |
释义 | 正常情况下,在晚上的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是不能进行施工的。但是,如果是因为抢修、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在上述时间进行作业的,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允许下才能进行。另外,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如果是因为施工造成的噪音污染,可以去环保局投诉,或者是拨打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行投诉。通常执法人员都会制止或者是协调处理,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再向上一级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法律规范之中,简单的规定了白天、夜晚的噪音分贝数,并没有明确限制具体哪个时间段的噪音行为会构成扰民。对于公民个人来说,若是自己的日常生活,由于他人制造噪音的行为而受到了影响,那么此时就可以投诉对方。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是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的。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