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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乡 分洪措施
释义
    法律分析:7月23日中午,新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第3号公告,将实施分洪措施。
    公告显示,昨日晚间,随着上游来水量增大,共产主义渠、卫河市区段水位上涨,部分河段出现外溢现象。
    经省防汛指挥部同意,新乡市决定实施分洪措施,立即启动卫辉市柳围坡滞洪区进行泄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五条 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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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