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办学校教师辞职校长不签字,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到期解除聘用合同,但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教师属于劳动者,辞职也不需要校长同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公办学校教师辞职校长不签字,教师属于在编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不需要校长同意,到期解除聘用合同,但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教师属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辞职也不需要校长同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公办教师辞职校长不签字,如何维护教师权益? 当公办教师辞职时,校长不签字可能会给教师的权益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维护教师权益,教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校长进行沟通,了解其不签字的原因,并尝试解决分歧。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教师可以向学校行政部门或教育局咨询,寻求帮助和建议。同时,教师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并根据法律程序采取相应的行动。此外,教师可以寻求工会或教育专业组织的支持,他们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和代表教师维权。最重要的是,教师应保留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通过积极采取行动,教师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维护教师权益,教师辞职校长不签字需采取措施。沟通解决分歧,咨询学校行政部门或教育局,寻求律师建议,寻求工会或专业组织支持。保留证据,积极维权。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