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书需要载明离婚原因,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离婚原因; (三)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四)孩子抚养问题; (五)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六)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七)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八)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