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异地医保卡不能在成都买的保险中直接报销,但可以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在本省(区、市)以外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程序结算后,医疗保险基金给予相应的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参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凭借医保卡在异地定点机构直接看病,也可以先自行垫付费用再到归属地经办机构报销。异地就医定点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归属地经办机构结算费用。” 综上所述,异地的医保卡在成都买的保险不能直接报销,但可以在跨省异地就医时进行结算,需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