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人名下可以有俩辆车,俩个车牌。我国目前没有规定限制个人拥有车辆的数量,一个人可以购买或是拥有多辆机动车,对于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