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没有过错怎么判 |
释义 |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没有过错怎么判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女方提出离婚应当给男方赔偿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无过错可以离婚吗 可以。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外遇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外遇是指有婚姻关系的其中一人,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超出友谊的关系,也称作婚外情、出轨。外遇包括不正当男女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等情形。在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由此可见,并非所有因外遇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只有构成规定的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形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发现对方有婚外情后怎么办 (1)咨询专业律师,拟定整体方案并梳理心态。先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而不是慌慌张张的与对方吵闹。 (2)复印、摘抄配偶存款账户的账号、银行开户行名称、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等所有财产细节信息,持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结婚证到通信公司调取配偶通话记录; (3)明确配偶在何时间段与哪个号码有密切联络之后,锁定密切号码、通过交话费的方法获取密切号码真实机主姓名,获取机主姓名之后,冷静再观望一段时间; (4)观望时间内,主动与配偶沟通,找出夫妻感情的问题,争取柔性的解决夫妻感情危机;并巧妙的获取配偶与第三者的短信、微信、微博、聊天记录; (5)在柔性解决无效情况下,把握分寸,视具体情况,召开家庭会议,争取配偶悔过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 (6)在与配偶沟通其婚外情时,全程录音,争取获得配偶自认存在婚外情的陈述或默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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