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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高利贷是什么罪名
释义
    放高利贷涉及什么罪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企业非法经营罪与放贷罪量刑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其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二、多次发放高利贷构成什么罪
    可能涉及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放贷额、获利额、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出借款项的笔数、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
    三、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即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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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0: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