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公司是否需要前置审批 |
释义 | 融资租赁公司是否需要前置审批,应当根据租赁物进行确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可以看出,不是所有的融资租赁公司都需要取得行政许可,融资租赁公司是否需要前置审批,应当根据租赁物进行确定,租赁物的经营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进行审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无需进行审批。问: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情形有哪些?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1、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2、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3、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4、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融资租赁公司是否需要验资 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公司不需要验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融资租赁公司是否能借贷 1、融资租赁公司不能做借贷业务,但能达到借贷的目的。因为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开展是伴随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物权变更的一种表现,而借贷业务实质上是债权的关系,所以两者有根本上的不同。但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达到给企业融资的目的,所以和借贷业务形式上有点相似。2、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不包含此项,只包括租赁业务、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等。其实租赁业务就是债权融资,以物借款,也是借贷的另一种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1、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1)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2)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第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1)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核心条件如下:(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2)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许可证吗 不需要。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具备以下条件即可,并没有要求要许可证:(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在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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