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役权不能排除相邻关系。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提供必要的便利、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